9月11日上午9时许,定州法院立案庭接到邯郸市邯山区博远装饰商行、原邯郸市大材门窗厂业主梁书梅同时起诉定州天鹭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的三起买卖、承揽合同纠纷,涉案标的12万余元。经审查,三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三起案件的被告委托了同一代理律师,且双方律师均在场,征得双方同意,案件立即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在诉前调解中心两名老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数额和日期。根据双方的意愿,法院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上午11点10分,双方律师签收了民事调解书。三起案件同时得到圆满处理。
相关链接:2012年5月,定州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正式“挂牌营业”,选调两名责任心强、审判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担任调解员,专职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立案把关、诉前调解、诉前结案”的配套工作机制。其便捷、高效、低费用的优势,有效减少了群众的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仅今年1-8月份,就调解案件89件。河北省高院、保定中院、定州市人大、政府、市委政法委等派多名领导参观视察我院的诉前调解中心,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河北审判》、省高院《信息快报》、《定州日报》等对该院诉前调解的做法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