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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刑事审判工作,2月17日下午,我院运用三方远程庭审系统不公开审理一起强制猥亵刑事案件。
被告人朱某某强制猥亵一案于2020年1月3日在法院依法立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积极争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定于2月17日采用三方远程视频庭审方式进行互联网开庭。庭审中,公诉人在检察院,法官、书记员在法院互联网法庭,被告人在看守所,被告的辩护人在家,控辩审三方通过各自远程管理平台与音视频设备进行庭审实时通讯。合议庭通过视频连线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笔录核对及电子签名等环节,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图像清晰、语音流畅,被告人及辩护人各项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庭审历时约30分钟结束,合议庭宣布休庭后,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完善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审判业务的深度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优质的诉讼服务,切实保障防疫特殊时期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和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