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青青藤“未”爱回访记】久违的母爱

分享到:
作者:刑   庭  李   静  发布时间:2024-11-07 17:20:08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青青藤”是定州法院打造的特色未成年人保护品牌,继青青藤普法小课堂后,青青藤“未”爱回访记正式与大家亮相,每期将以叙事的方式为大家讲述发生在法院人与未成年人之间的那些故事。本期回访对象是一个刚满七个月的小宝贝,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争  抢

“法官,我的孩子被抢走了,求求您帮帮我吧……”近期,定州法院少年审判法官李静收到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案件原告小暖(化名)的申请,“我和他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矛盾,他没和我打招呼就把孩子强行带走了,手机关机,微信拉黑,我到处找他都找不到,孩子才三个月啊……”

小暖口中的“他”,是孩子的父亲、小暖的未婚夫,阿龙(化名)。两人举办结婚仪式后一直没有登记,同居过程中又因性格不合逐渐产生矛盾,小暖决定忍痛中止这段关系,因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不能协商解决,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阿龙得知后将孩子强行抱走,并且拒绝小暖看望孩子。

“孩子是我怀胎十月生下来的,一直都是和我在一起,他们这样强行分离带给孩子的伤害太大了,不知道半夜醒来没有妈妈在身边的他有多无助,他还不会说话,也不会表达……”说着说着,小暖的眼泪止不住地流。

发  令

收到小暖的申请后,李静法官立即对证据进行了审查,确定了孩子被阿龙带走并藏匿的事实,因为本地区尚无先例可循,她加班加点查阅《反家庭暴力法》、《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确保案件办理有法可依。在确认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这一措施后,她如释重负,同时,考虑到案件的紧迫性和执行的可操作性,第一时间作出了禁止阿龙抢夺、藏匿孩子、限期三日将孩子送回小暖处的裁定,这也是全市首份“交还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回  访

“法官,和你分享个好消息,今天接回我的宝贝了,特别感谢法院……”保护令作出后,藏匿孩子的一方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主动履行保护令内容,孩子终于回到了母亲身边,李静法官一直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孩子现在怎么样?晚上睡得好不好……?”近日,带着对孩子的关心,李静法官一行去小暖家中进行了回访。“感谢法院,孩子现在吃的好睡的香,虽然分开了一段时间但和我一点都不陌生……”这是几个月来小暖脸上第一次露出笑容。

“希望你今后和阿龙和平相处,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探望事宜,不要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李静法官语重心长地说。

“好的法官,孩子回来后,阿龙基本每天都过来探望一会儿,我知道父亲的的陪伴对孩子的成长很重要,不会阻拦他探视,您放心!”

警  钟

近年来,在离婚纠纷中,一方为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以抢夺、藏匿手段造成孩子随己方生活的情况较为普遍,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明确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包括禁止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为本案处理提供了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本案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范例,也向试图以抢夺、藏匿子女达到争夺抚养权目的的家长敲响了警钟。

责任编辑:刘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