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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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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7-10 19:37:48 打印 字号: | |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2025)冀0682民初9041号、(2025)冀0682民初9040号民事调解书,于2026年5月19日立案执行甘建民申请王永胜合同纠纷二案,执行案号(2026)冀0682执2609号、(2026)冀0682执2611号。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王永胜名下基金69,896.35元到(2026)冀0682执2611号案件中。因案情需要,经合议庭审查并评议,本院拟决定将(2026)冀0682执2611号案件上案款31170元分配到(2026)冀0682执2609号案件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发出本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满后,即向(2026)冀0682执2609号执行案件申请人甘建民予以发放,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等。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312-2103002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责任编辑:赵旭伦